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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bt365娱乐场????2018年07月17日????作者:bt365娱乐场????浏览量:452
关于和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12日和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各位代表: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县政府共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74件。其中,工业经济方面3件,农业农村方面20件,城乡建设方面15件,道路交通方面10件,科教文卫方面22件,其他方面4件。这些意见、建议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突出经济建设主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突出城市建设和管理,城建管理类建议占比达到20%;三是突出关注民生,充分反映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政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来源。这些建议调研充分、质量较高,分析问题透彻,提出措施比较可行,既考虑到了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和县政府现阶段的承办能力,对推动政府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经县政府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意见、建议已基本办结。其中,已解决66件,占比89.2%;已列入工作计划逐步予以解决6件,占比8.1%;因受客观条件或上级政策规定暂不具备条件解决2件,占比2.7%。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已经办理66件
        1、第四代表团张玉娥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银行贷款周期短的建议。我县各家银行对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均有1-3年期限,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与银行进行协商,在综合考虑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及资金实力后,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条件,银行即可发放相应期限的资金贷款,切实为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2、第四代表团翟文清、王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大做强农村电商的建议。一是出台了《和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和顺县“十三五”电商扶贫规划》、《和顺县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规定,2017年县财政预算200万元作为电商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农村电商加快发展。二是积极开展电商培训,力争做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应培尽培。三是建设了乡镇电商公共服务站10个,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点190个,县乡(镇)物流覆盖率达100%,村级物流覆盖率达88.4%。四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切实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电商的良好氛围。
        3、第五代表团白玉忠、白妍、曹彦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申报和顺阳光占醋全国地理标志产品的建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县政府已责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协助企业办理申报事宜。目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定专人协助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4、第五代表团师秀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无煤、偏远乡镇必设工勤岗位、经费运行保障的建议。关于乡镇运行经费方面,2017年我县乡镇运行经费得到了充分保障,每个乡镇均达到60万元,偏远乡镇同比增长50%。关于厨师、专职司机、锅炉工等需有固定工资待遇方面,我县依据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审批核定的工勤人员编制,将此类人员的人头经费列入各业务主管部门年初预算,并按时足额予以拨付。
        5、第七代表团巩仲林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建议。根据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县政府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逐步实现城乡管理集中执法全覆盖。
        6、第三代表团张晓亮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提高乡镇卫生院护士待遇有关政策的建议,第八代表团薛利庆、韩勇代表提出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护士护龄工资的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已对2011年9月乡镇卫生院改革后在护士岗位工作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护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的护士,以及201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了内退、退休等手续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护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且退前从事护士工作满20年的护士,基础工资提高10%。
        7、第二代表团赵丽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议。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我们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把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初步建立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截止目前,我县共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6项;项目传承人37名。
        8、第一代表团张德祥代表提出关于民间传统艺术创作的资金扶持和民间民俗服务业用地的建议。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文化产业政策,从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同时,县财政从2010年起列预算建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奖励等方式扶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做大做强。
        9、第一代表团李林梅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村医管理和培训的建议。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二是拓宽乡村医生培养渠道,2017年累计培训乡村医生602人次。三是严格实行“五统一”模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10、第八代表团曹海鸿代表提出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助力县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一所综合性现代医院的建议。县医院新建门诊住院楼已列为县政府2017年重点项目,2017年已完成投资3064万元,2018年计划主体完工,县医院二期工程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同时,自2015年县医院与省人民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以来,省人民医院已派出13名专家在县医院驻点指导工作,在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双向转诊等方面对县医院进行全方位的协作帮扶,进一步提高县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11、第三代表团冯丽丽代表提出关于农家乐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已培育农家乐经营户100户,为旅游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县政府争取市旅发委专项扶持资金培育发展农家乐70户,资金预计于2018年到位,扶持全县农家乐做大做强。
        12、第五代表团师秀文、赵玉花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乡村旅游、观光、农家乐、健康休闲生态、新型农业产业生态规划的建议。我县已邀请省乡村旅游规划专家编制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将乡村旅游发展作为“文化旅游避暑休闲目的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和推进全县乡村旅游发展。2017年编制完成35个村的旅游扶贫规划,2018年即可根据规划争取资金进行实施,为全县全域旅游发展奠定基础。
        13、第一代表团王永军代表提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原则,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时段的排查整治,追溯根源,严防严控,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7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100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10余次,监管覆盖率达100%。
        14、第二代表团李明、杜继英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石勒沟有线电视信息的建议。广播电视是由晋中网络公司完成节目传输的,石勒村有线电视信息应由石勒村村委会向晋中网络公司和顺分公司申请架设有线电视光缆线路,县电视台在架设过程中积极予以协助。
        15、第二代表团李晓英、张海江等代表提出关于李阳镇涉及镇政府和11个行政村既得利益和煤炭福利难以足额兑现的建议。李阳镇政府和11个村均与各煤矿签订了相关协议(合同),若煤矿企业确实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既得利益,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6、第三代表团曹仲飞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农业产业研判、服务、提升机制的建议。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在“一村一品一主体”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同时,从推广“托养模式”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搭建与邮储银行贷款平台等方面入手,为养殖户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为畜牧产业的研判提供准确依据。
        17、第五代表团师秀文、赵玉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横岭、马坊、阳光占中药材等特色种植的建议。县政府在全县农业“十三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县农业包括中药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并开设专门的中药材种植培训班,将中药材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纳入新型经营主体轮训计划。同时,积极引导中药材加工企业落地和顺,促进我县中药材产业向绿色、无公害、有机和功能农业发展。
        18、第一代表团贾志英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设施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建议。县政府出台了《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积极鼓励贫困户通过“五位一体”模式申请小额贷款带资入企,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贫困户通过获取信贷收益实现增收脱贫。
        19、第四代表团朱瑞、赵丽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降低标准的建议。由于我县地理位置比较特殊,种植业生产必须从抓特色产品、抓功能农业上做文章,推进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当地实际和农民意愿搞好优特农产品开发,以追求质量标准、具有一定规模输出功能为核心,全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20、第一代表团张玲梅代表提出关于治理梁余河上游(会里小河)支流河岸的建议。梁余河会里支流全长1260米,设施基本完好,目前该处未发生冲毁农田、淹没庄稼等灾害,就当前河道行洪现状来看,主汛期发生灾害的可能性不大。2017年项目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整合规范使用,需村委会向所属乡镇政府提出项目申请后,按程序进行立项实施。
        21、第二代表团杜孝代表提出的关于北李阳村饮用水所存在问题的建议、第六代表团樊立新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给予喂马乡大南巷等村引水管道改造资金的建议。2017年使用水利扶贫资金18万元,对大南巷村饮水工程主管网全部进行了更换。由于北李阳村不属于贫困村,所以未列入2017年扶贫资金解决范围,已计划使用2017年水利维修养护资金进行改造。
        22、第六代表团李彦平、张志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放公益林补偿的建议。按照全省2014年天保工程及公益林专项会议分批分期实施原则,已率先启动设立省级国有林地公益林管护和集体林地公益林管护资金,切实做好公益林补偿工作。
        23、第五代表团王爱斌、付耀荣代表提出的关于马坊乡申请绿色农产品基地认证的议案。根据《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规定,新产品开发和“三品一标”认证补助以企业出具的认证文本为依据,认证费除省市补贴外,县级足额补齐。县政府已责成县农委协助马坊乡办理申请事宜。
        24、第四代表团郭庆、李庆怀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让惠民政策不断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我县制定出台了《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重点扶持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特色产品加工基地,并对除玉米以外的杂粮、中药材、水果、马铃薯等产业规模种植、加工、销售予以补助,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加大对农产品的加工、转化,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助力精准扶贫。
        25、第四代表团李庆怀、郭瑞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企业抗自然灾害扶持的建议。我县制定出台了《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对遭受自然灾害企业由县民政部门给予一定程度补贴,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企业抗自然灾害的扶持。
        26、第四代表团芦立岗、徐海红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议。我县按照分级创建、分类示范、分批实施的原则,每年投资1500余万元,有序推进全县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工作。2017年将义兴镇仪村、松烟镇许村等16个村列为市级示范村,同时在全县建设10个县级示范村,确定创建目标、创建重点,选树典型,抓好示范。
        27、第五代表团师秀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场地设在农村一线的建议。一是将贫困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骨干纳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录入农业部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优先培训培育。二是培训内容和方式按照分产业分乡镇分批分专业组织开展,培训场地主要设在田间地头进行授课,全面推广“分段式”、“菜单式”、“帮带式”培训,力争使每个贫困劳动力学习并掌握1-2种特色种养技能。
        28、第五代表团师秀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双孢菇产业链上建立菌种厂的建议。我县出台了《和顺县2017年特色农业产业扶贫实施办法》,对全县所有设施蔬菜(食用菌)种植户给予生产及技术服务补助。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和试验示范力度,初步确定与省食用菌研究所合作,在横岭镇翟家庄村实施双孢菇隧道发酵试验示范项目,进一步提高双孢菇质量和产量。
        29、第五代表团师秀文、赵玉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县政府早日出台肉牛育肥补助政策、加大补助力度的建议。我县出台了《2017年扶持畜牧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暂行办法》,安排500—6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从带动贫困户增收和发展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方面,对养牛龙头企业和饲草收购加工企业给予补贴扶持,助推畜牧业发展,实现脱贫增收。
        30、第二代表团张海江、杜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企业特别是煤炭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发挥主体作用的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帮扶,2017年开展了“民企联村—精准到户”扶贫行动,天凯集团、中兴建筑、地厚建安、荣晟建筑、一缘公司、银圣化工、丰泰煤业、随生建材、山河醋业等民营企业精准对接709户1697贫困人口,涉及全县11个贫困村,为我县实现脱贫摘帽发挥了重要作用。
        31、第四代表团芦立岗、郭庆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建议。我县在土地确权工作中,结合实际制定了《和顺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问题解答87问》,对土地确权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提出了化解依据。同时,县确权办、乡镇和村专门成立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切实形成各级分工协作、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格局。
        32、第一代表团李振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不能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等国家政策的问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下一步,县公安局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工作要求,及时办理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
        33、第一代表团王进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本地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为保障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县政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本地企业通过合法招投标程序中标后,积极支持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34、第一代表团李丽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净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及县城周边的“脏、乱、差”问题。我县已建立有脏必清、有乱必治、日常保洁的长效工作机制,环卫队每天机扫2次,保洁员普扫3次。建议中所说的城乡结合部如五牛苑及北外环环境卫生,均由义兴镇政府负责,目前,义兴镇已积极整改,有效解决农村及县城周边的“脏乱差”问题。
        35、第一代表团郑宇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县城区地下、地上各类管线进行清理整治和综合规划的建议。2016年我县投资386万元,完成县城建成区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编制了管线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规范了地下管线建设。同时,县政府采用PPP模式启动新和大街综合管廊建设,并结合县城“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对地上的无序杆线统一进行规范清理整治,促进县城环境提质。
        36、第一代表团郝永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制道德教育、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县教科局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加强德育序列化工作。在关爱留守儿童方面,县政府牵头成立了关爱活动领导小组,对贫困儿童进行摸底登记,争取社会人士资助,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关爱网络。在校园安全方面,县政府投资500万元实现了校园监控全覆盖;加强安全课堂教育和演练活动,定期排查学校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每年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安全。
        37、第一代表团李振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把尧村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建议。2017年我县启动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先行对东、南、北关以及任元汗四个城中村进行改造,周边城郊村暂未列入改造范围。对有改造意愿的城郊村,县政府鼓励村委进行自主改造,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各项优惠政策。目前,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局与尧村村委对接,帮助尧村片区进行自主改造。
        38、第二代表团程慧普、王璐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中村违建乱建和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我县制定出台了《和顺县“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目前,共拆除违建222处,拆除违章建筑65810.6平方米,腾退土地面积148371.85平方米;累计清理生活建筑垃圾97处,整修绿化带缺失损坏184处,路面破损修补77162平方米;整治改造主街道8条,新建临时便民市场1处、停车场3处,完成节点增绿和绿化景观8处,切实改善了县城环境卫生。
        39、第三代表团冯乱平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偏远农村无互联网的建议。2017年县联通公司已解决全县87%的偏远乡村互联网通信问题,其中,松烟镇走马槽、北岭头、灰调曲、常峪、凤闯村等15个村已完成互联网覆盖。
        40、第三代表团李青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年轻教师培训的建议。一方面,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邀请省、市学科带头人到农村交流教学,促进农村教师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依托国培计划、暑期全员培训等,让更多的教师接受国内名师的传经授宝,进一步提高教学能力。
        41、第四代表团王璟、赵爱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年轻人回乡创业的建议。为切实解决偏远农村子女上学难题,打消农村年轻人回乡创业的生活顾虑,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要求,县政府初步制定了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2017年已恢复4所幼儿园,目前正在按照规划逐步实施。
        42、第四代表团刘兰军、芦立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牛川乡小城镇建设的建议。牛川乡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北高邱村、高邱村已于2017年8月份进行房屋分配,其他附属实施已于年底前完成。同时,对小城镇的供气、供水、排水、供暖等积极引进竞争机制,组建多元化投资主体负责筹建使用,减轻农民负担。
        43、第四代表团苗艳丽、韩娇月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好城乡就读差距的教育问题的建议。2017年县政府出台了《和顺县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目前已完成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工资、岗位设置、竞聘交流等工作,有效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44、第六代表团李琛代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大乡村教师的生活补助,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的建议。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出《和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农村教师补贴随教师工资分档次发放,372名乡村教师全年发放乡镇工作补贴189.6万余元;411名乡村教师全年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58万余元,已全部落实。
        45、第六代表团宋志忠、郝占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应根据本地实际实事求是把握和制定的建议。根据《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规定,关于主配房问题,主房完好,满足现有居住条件的将不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特殊情况需村委、乡镇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关于面积问题,按照《晋中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一人户不低于20平米;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8平米。
        46、第六代表团宋志忠、郝占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强化住宅小区物业及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的建议。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业主委员会可根据《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维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47、第七代表团郑立伟、任志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富民路100余户纳入城中村改造的建议。2017年,我县启动城中村综合改造工程已将富民路100余户居民已列入三期征迁范围,该片区实行整体改造,共涉及居民约245户。下一步,县政府将加快城中村改造进度,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48、第八代表团韩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建管理维护,强化责任追究的建议。县政府责成县住建部门定期对县城各主次街道路面、人行道、排水设施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对排水管网、排洪渠进行疏通清淤,保证其运行正常。同时,要求相关单位规范管线设立,严禁私自开挖市政设施,确需开挖的要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49、第三代表团李占军代表提出道路隐患的建议。针对该问题,县政府责成县公路段进行实地勘查、测量,并在路口重新设置了平交道口,交警部门已安装红绿灯,确保了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
        50、第三代表团常旭平代表提出董榆线改造补偿款的建议。董榆线工程占地补偿款在工程未完成之前已拨付总额的85%,后经公路建设指挥部努力筹措,于2017年春节前再次拨付补偿总额的9%,剩余6%补偿资金已于年底前全部补偿到位。
        51、第五代表团师秀文、赵四俊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乡下古建筑、古文物、寺庙、阁等保护的建议。2017年,共为全县35个村下发文化旅游资金94万元,用于文化旅游设施建设、宣传培训。同时,积极争取上级文保单位修缮专项经费219万元,对县保南关武庙和国保懿济圣母庙进行全面修缮。
        52、第八代表团蔡建华、赵瑞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兴才小学部等建议。县政府初步制定了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将兴才学校分成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和兴才小学两所学校。其中,思源实验学校为单办初中,预计10月底前建成投用;兴才学校为单办小学。关于教师配备问题,2017年暑假教师按照每所学校学科配套原则进行调整。
        53、第五代表团王爱斌、付耀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马坊乡申请萧河流域治理的议案。我县高度重视马坊乡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2014-2016年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在马坊乡共实施6个项目,总投资4696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平方公里。三年实施坡耕地改梯田面积4950亩,增加水保林面积28平方公里,封禁治理面积60平方公里。同时,编制了萧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54、第三代表团刘占虎代表提出的关于核桃树低产量改造及加工销售的建议。2017年我县通过核桃经济林的低产林改造和新品种种植,确定1-2个适宜我县种植的核桃品种,并辅以正确的核桃管理技术进行管护,推动核桃产量和品质同步提升,带动群众实现脱贫致富。
        55、第一代表团李丽英代表提出的关于和顺县义兴镇河北供热站超负荷运行问题。2017年县政府责成县住建部门对县供热公司凤台、河北、邢村三个热源厂的锅炉、管网、换热站及热源配套设施进行了检修、改造、更换,有效提高供热效率。同时,加快推进水煤浆集中供热改造项目,预计2018年供暖季前建成投用,取代三个热源厂运行实现超低排放。
        56、第一代表团李振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人居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2017年我县新增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90.57%,进一步满足住户供热需求。同时,加快推进水煤浆集中供热改造项目,预计2018年供暖季前建成投用,取代三个热源厂运行实现超低排放。
        57、第一代表团杨晓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建昱和酒店—二中一带的公交站台的建议。根据县政府2017城建重点工程项目要求,因新和大街实施地下管廊综合改工程项目,故2017年昱和酒店—二中路段安装了1个公交站台,设置了8个公交站点,待综合改造项目完成后将重新设置公交站台,方便市民乘坐公交出行。
        58、第一代表团郝永文代表提出的关于把中和商业街打造成“和顺生态”名片宣传窗口的建议。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增强城市服务功能,2017年结合“拆违治乱提质”城乡环境大整治攻坚行动,对中和商业步行街的城市广告位进行集中采购,规范广告牌,统一标识牌,进一步改善县城购物环境,使之成为特色鲜明的商业中心。
        59、第二代表团孙巧娥、李晓英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界李线207国道-潞安煤矿段维修的建议。县政府责成交通部门于2017年9月对该路段进行路面整治,共投资62万元,硬化4000平米,已解决该路段损坏情况。
        60、第四代表团翟文清、赵丽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复牛川至陈家庄水毁公路确实解决村民出行难的建议、第五代表团王爱斌、付耀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马坊乡马坊村至西马泉17公里路段破损严重给予新修或维修的建议。牛川至陈家庄水毁公路已列入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拓宽改造里程6.6公里,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报告。马坊村至西马泉村公路已于2017年10月进行修复,填补坑槽742平方米,设置限高架2处,基本处理路面破损。同时,该路段已列入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改造升级里程32.3公里,待省厅计划批复后实施。
        61、第五代表团白妍、白玉忠等代表提出申请董榆线二期工程开工建设的建议。省道董榆线全长160公里,2014年11月底完成了董坪沟至郜家庄段50公里改造工程。省道董榆线和顺郜家庄—官上、和顺官上—榆次源涡二期工程,建设规模100.4公里,估算投资50亿元,占地5917亩。目前,工程可行性报告已批复,市公路分局正与榆次区、和顺县政府积极向国土资源部争取落实土地指标,预计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工程,2019年开工建设。
        62、第六代表团郭志江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县财政提高农村离任干部贡献津贴的建议。近年来,我县调整了农村离任干部“贡献津贴”,享受对象为自建立村党组织或村委会以来,正常离任、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满9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村“两委”主干,进一步降低累计任职年限,扩大享受范围,待遇标准平均每人提高了800元。
        63、第五代表团师秀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八路军石拐会议纪念馆人员配置的建议。按照机构编制设置,八路军石拐会议纪念馆人员编制设在横岭镇便民中心内部,所需人员可从便民中心自行调剂解决。
        (二)条件不成熟需要逐步解决的6件
        1、第七代表团陈海燕、李蓓代表提出的关于河北原二轻、建陶厂、服装厂、交电职工居住区小巷硬化的建议。根据县政府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要求,2017年对粮农巷、安宁北街、佳和路、河北小学人行道等背街小巷进行改造。建议中提到的河北原二轻、建陶厂、服装厂、交电职工居住区等小巷硬化,将积极争取列入2018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逐年逐步进行实施改造。
        2、第四代表团赵丽丽、李彦平代表提出的尽快硬化牛川至吕家沟村公路的建议。因吕家沟属于移民搬迁村,牛川至吕家沟村公路暂未列入改造计划。下一步,县政府将把该路段列入“四好农村路”建设规划,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实施。
        3、第二代表团李明、杜继英、程慧普代表提出关于解决石勒沟老百姓出行难的建议和第六代表团张元梅、关丽红代表提出的尽快开通喂马至县城公交线路的建议。目前,李阳镇下石勒村至县城已开通农村班车1辆,如下石勒沟内村民出行,可电话联系该班车进沟拉人出行。喂马乡古窑村至县城已开通2辆班车,每辆班车每天往返3趟次,基本能满足沿线居民的出行需求。若再另行开通公交线路,一是客流量小,收入低,难以持续经营;二是容易与农村班车发生冲突,引发矛盾,形成行业不稳定,所以暂时无法另行开通公交线路。
        4、第三代表团刘占虎、郑跃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放2014年至2016年干果经济林扶持资金的建议。由于县财政较为困难,导致2014年至2016年的干果经济林扶持资金未能按时到位拨付,影响了群众发展干果经济林的积极性。目前,县政府已将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积极筹措,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
        5、第三代表团郑跃红代表提出的关于高速及高速连接线绿化租地款项的建议。对通道绿化工程占用的耕地,县政府以租地方式每年支付耕地所有者占地补助,当年的占地补助在年终或下年初拨付,该租地款包含在全县的通道绿化占地补助中。目前,县政府已将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并积极筹措,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
        (三)没有政策依据暂不能解决2件
        1、第七代表团巩仲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和顺县2016年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报告的批评。经研究,按照县政府2010年机构改革方案,法制办为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股级建制,主任可由一般公务员担任。下一步,我县将根据公务员招录情况,适当招录部分法律专业公务员,配强配齐法制办工作人员。
        2、第三代表团冯乱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确保贫困户享受国家异地搬迁政策的议案。根据《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搬迁实施方案》关于“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及省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米(宅基地按照当地标准规定)执行”的规定,所提建议与严控住房面积标准不相符,故不能采纳。
        二、主要做法
办理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是县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紧紧围绕提高办理质量这个核心,按照依法办理、依法落实、依法答复的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政府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抓好交办、督办等关键环节,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列入规划,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同时,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自身问题的重点途径,分析原因,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满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落实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需要诸多部门共同去承担落实。因此,明确责任是关键,规范操作是保障。在明确责任方面,我们对办理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责任到部门、到单位,及时抓好落实。对一些关乎民生和社会经济的热点、难点的建议意见进行了调查研究,适时了解,积极协调,明确责任部门,提出解决办法,使一些牵扯部门多、涉及内容杂的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规范操作方面,一是交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对所有代表意见建议认真审核,按部门职责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能的,确定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减少了互相推诿。二是承办到位。明确要求承办单位对承办的意见建议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使整个办理过程有人管、有人抓,促进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督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将人大建议办理纳入“13710”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随时掌握进展情况,保证办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四是答复到位。要求承办单位对上报的办理件中已解决的,要答复清楚具体结果;待解决和不能解决的,要逐一说明原因和理由,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将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在整体上提高了意见建议办理水平。
        (三)创新思路,提高办理质量。一是主动办理。对意见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各承办单位主动联系提议代表,认真分析问题现状,逐项解决。凡是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办、快速办;凡是可以创造条件的,力促条件早日成熟,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因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入解决计划,根据轻重缓急稳步加以推进;对限于政策、资金等因素而无法付诸实施的,积极寻求替代办法,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面商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办前有联系、办中有征求、办后有回访”的要求,积极和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办前,向代表深入了解意见建议的产生背景、现实依据和办理要求,向他们讲清政策以及初步设想;办中,邀请代表一起参与,共同商讨办理;办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代表汇报,并做好延伸办理及后续服务。三是督查办理。鉴于今年代表意见较多和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县政府办公室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代表工委负责同志对部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掌握办理动态,有效推动了办理工作落实。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及代工委的关心、指导下,在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履职,全力以赴,通力协作,2017年建议意见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们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因经济困难和财力不足影响,部分已解决的意见建议与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问题还不能立即或完全解决。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协调性,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还需要加强;三是部分单位争取资金的力度不大,办法不多,路子不宽,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在一些意见建议的办理过程中仍存在前期不抓紧、后期搞突击的现象,致使办理质量不高、效果不好。
       针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努力在“落实、沟通、满意”上下功夫。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办理实效。特别是要抓好“分解交办、跟踪督办、后续落实、公开结果、严格考核”五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虚心听取代表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推进科学决策,促使各承办单位在切实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二是强化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把办理工作与发展规划、预算安排以及为民兴办事实结合起来,在现场办理和现场督促上下功夫,在面商办理上求突破,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意见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做好续复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严格督查。对进展较快的,加大督促力度,使其早日办理并发挥效益;对进展缓慢的,重点跟踪,开展深层次、经常性的督查,了解深层次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有效解决办法,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对于一些暂无法办理但对政府有关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我们将认真留作参考,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在今后能及早办理落实。